我想提取公积金不知道怎么办

时间:2023-11-15 作者:宁波律师

法律分析:公积金是需要申请才可以提取的。公积金申请提取有如下步骤,按照每一步的进展来取消。如果有公积金贷款,未还清,不可以提取。如果有贷款,就不用取消了。不准备公积金提取材料就可以取消公积金申请,如身份证,申请表,贷款资料。
如果已经准备了资料,不提交资料去公积金网点银行,就可以取消公积金申请。如果已经向公积金网点银行提交资料,半小时就可以办理好,大约一周就可以到账,这时候就无法取消了。法律依据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四)出境定居的;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依照前款第
(二)、
(三)、
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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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提取公积金是有一定条件的,必须满足需要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,办理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:
1、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申请材料;
2、到经办网点办理受理扫描材料;
3、中心审批,时间为三日;
4、提取转账。如果是销户提取则不需要经过第二个流程,直接到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办理提取即可。法律依据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四)出境定居的;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依照前款第
(二)、
(三)、
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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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提取公积金是有一定条件的,必须满足需要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,办理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:
1、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申请材料;
2、到经办网点办理受理扫描材料;
3、中心审批,时间为三日;
4、提取转账。如果是销户提取则不需要经过第二个流程,直接到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办理提取即可。
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法律依据: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四)出境定居的;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依照前款第
(二)、
(三)、
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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